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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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实版“古惑仔”的覆灭
本报记者 陈卓/文 通讯员 赵志恒/摄

  近日,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黑恶势力的案件。从11月1日开始,庭审长达4天。检察机关指控9项罪名、27件犯罪事实;25名被告人中,12人有前科,年龄最小的18岁,最大的已有51岁;年龄最小的那个,在14岁时就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。
    
  “砍的什么部位?”
  “不太清楚。”
  “几刀?”
  “两刀。”
  “多长的刀?”
  “大约40多公分长的西瓜刀。”
  “砍完后呢?”
  “刀扔了,自己跑掉了。”
  “有没有人为此给过你钱?”
  ……
    25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故意伤害罪,聚众斗殴罪,寻衅滋事罪,敲诈勒索罪,串通投标罪,行贿罪,窝藏罪,非法拘禁罪等9项罪名。
    11月4日是庭审第四天。辩护人的座位整整3排,比平时加了两排座;旁听席上,年轻的面孔、苍白的头发都有,随着不同的被告人出庭,旁听席上不断有人进出。当天受审的被告人李某被押出法庭的时候,回望了一眼旁听席,像是希望能瞥见熟悉的面孔。但显然,他的目光没有得到回应。
  恐吓、追杀、勒索:活脱脱一个“洪兴帮”
  
在那份长达20页的起诉书上,被告人周某某列在了第一个。他有好多个绰号:“乡长”、“领导”、“力皮”、“吉力皮”,(以下称周某某为“力皮”),今年还不到35岁,5年前曾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  紧随其后的24名被告人中,13人有类似的绰号——“老黑”、“光头”、“阿龙”、“毒药”、“亮公”、“松小鬼”、“麻饼”……就像香港电影《古惑仔》里的人物一样。
  这些人一共被指控了9项罪,27件犯罪事实。起诉书用最简单的表述,也用了将近10页才把这些罪状罗列清楚。
  从起诉书上来看,“力皮”是这25个被告人的“头儿”。1997年以来,金华市郊农村土地征用开发逐渐增多。“力皮”见承包经营土石方工程项目有利可图,就用安排工程业务,资助生活费、生意经营费等手段,把绰号“老黑”的黄某、绰号“光头”的孙某等人网罗至旗下,替他用暴力、胁迫等手段掌握土石方工程业务,自己以“乡长”、“领导”自居。而“老黑”、“光头”等人,为了能在社会上“扬眉吐气”和获取经济利益,也心甘情愿地听命于“力皮”。
  他们在“力皮”的组织、策划和指挥下,以暴力手段排挤竞争对手,恐吓、追杀其他工程承包人,胁迫村委会把管理费从10%降到4%,以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。同时,“力皮”等人还横行乡里,大肆聚众斗殴、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欺压百姓等,甚至贿赂、拉拢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,寻求保护伞……
  种种劣迹,构成了这25人的头项大罪——检察院认为,“力皮”等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。
  手机、杯子、扁担:顺手的就能当“凶器”
  “刀是谁递给你的?”
  “你砍他的时候,是他逃的途中还是已经倒在地上了?”
  类似的问题在审理多个被告人时都出现了。
  纵观整个庭审,“力皮”等人最常用的伤人工具是菜刀、砍刀,但也有比较“特殊”一些的:手机、杯子、扁担等——几乎是手边有什么,拿来就砸。
  看看起诉书上的这些事实吧:
  1997年七八月间的一天晚上,“力皮”、“老黑”、“松小鬼”与何某等人在酒家喝酒。席间,“力皮”嫌何某对其不敬,便暗示“松小鬼”殴打何某。“松小鬼”当场拿杯子就砸向何某的头。
    1998年9月4日下午4点多,“力皮”和“小胖”在金华市区某宾馆的五楼电梯口碰到工程承包人吴某,“力皮”抡起右手打了吴某一拳,“小胖”则用手机猛砸吴某的头顶、身上。将吴某打倒在地后,两人又是一顿拳打脚踢。
    1999年2月11日下午,“力皮”得知自己的岳父万某被本村的郑某打了,就纠集了“小胖”、“松小鬼”等人,带着西瓜刀、铁棍、扁担等凶器冲进郑家,对郑某一阵痛打,还砸坏了一些家具。
    2001年9月的一天晚上,“力皮”在宾馆吃饭,时任某村村支书的章某和该村村主任姜某在隔壁包厢吃饭。“力皮”听说姜某在,就去敬酒,走进包厢却发现章某也在。“力皮”一直对章某没及时通知他该村工程队招标的事情怀恨在心,马上指着章某说:“你这块料不上路,我要打你一顿!”随即,他就用手箍住章某的脖子,让章某连人带凳翻倒在地上。见章还不服,“力皮”抓起餐桌上的玻璃杯就砸向章某。
  抢工程、帮亲戚、划伤车:“敢跟我作对就不放过”
  “力皮”等人行凶,很多是为了争抢工程:有谁可能抢了他的生意,有谁对他低价承包工程队不满,他都不会放过。最典型的就是起诉书上所说的、他们与工程承包人吴某等人的纷争。
  经人引见,“力皮”介入了吴某出面承包的金华某村的工程队,并以威胁、恐吓等手段将吴某等人排挤在外,将承包经营权独揽于自己名下。
    1997年10月底,“力皮”从“麻饼”口中得知吴某要组织人手来砍杀自己,就打算设埋伏与吴“对攻”。10月31日,两人合谋由“麻饼”出面将吴某等人骗至市郊,“力皮”则召集了“老黑”等10多人,备好砍刀、铁棍等“武器”,埋伏在必经路段,准备砍杀吴某。
  当晚7点左右,“力皮”发现有两辆出租车开过来,误认为是吴某乘坐的车,就指挥那10来个“打手”截住出租车一阵砍砸,后来才知道车里坐的是自己人“麻饼”他们,吴某还在前面某村。搞清楚状况后,“力皮”就指派“老黑”等人携砍刀赶去堵截,将吴某砍了数十刀。吴某身上多处被砍伤,脚筋被砍断。
  就检察院查明的情况看,类似的事情还有好几起。
  去年1月,“力皮”听说潘某在村里说了些不满他低价承包村里工程队的话,就决定教训一下潘某。1月17日上午,“力皮”纠集了“阿龙”等两人携带砍刀、铁棍,开车来到村里。找到潘某后,“力皮”破口大骂,并示意身边两人动手。见潘某拔腿就跑,两人便拿着砍刀和铁棍追,追上后一通砍打。“力皮”还用脚猛踢已昏倒在地的潘某,对围观村民扬言道:“谁敢跟我‘吉力皮’作对,这就是下场!”连前来劝架的人都不放过。
  对于竞争对手,“力皮”从不手软,实行的是一“追”到底。
  检察机关查明,“力皮”在承包新狮乡沙溪村土石方工程时,得知邵某某有意与他竞争,就决定用武力排斥竞争对手,并借此扬威乡里。去年2月4日,“力皮”准备在金华某大酒店教训邵某某,就叫人找来与邵熟悉的翁某,逼他把邵某某诱骗到酒店来。翁某熬不过拷打,只好打电话叫邵某某来。不过,邵某某到了酒店发现情况异常就赶紧离开了,致使这次诱骗殴打的计划没能得逞。
  但“力皮”没有就此放弃。10多天后,“力皮”又派“阿龙”到街上去寻找邵某某。发现邵的汽车后,“力皮”当即指使“光头”等人带上砍刀、铁棍前去守候。当晚10点多,邵某某出现,这些“埋伏”的人一拥而上,邵背部中了两刀。
  得知邵某某伤势不重后,“力皮”觉得目的还没达到,又指使“光头”、“老黑”等人继续追杀。直到同年3月2日晚上的那次砍杀中,将邵剁下一指、连砍10多刀,致其全身多处肌腱断裂、背部两处开放性胸腔损伤、多处骨折,经法医鉴定为重伤,才算罢休。
  除了“生意纠葛”以外,琐事争吵、言语不敬,甚至“冒犯”了“力皮”的亲戚、不小心划伤了他的车,都会成为他们“行凶”的理由。
  据检察机关查明,2002年7月间,“力皮”得知其姐与邻居夫妇因房屋地基闹纠纷,就带了“小胖”赶去“撑腰”。在村委办公室里,“力皮”就殴打那对夫妇,还给了劝架的人一个巴掌。随后,在其姐屋外,“力皮”二人又打了邻居的儿子一顿。
    2000年4月,“力皮”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停在一棵樟树下。方某驾驶微型车倒车时把他的轿车刮出一道划痕。“力皮”不容分辩就把方某打倒在地,拳打脚踢,后来被妻子拖住才停了手。

    由于“力皮”等人的罪行激起了众怒,公安部门于2003年9月就第一次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,几经辗转,金华市检察院于今年8月17日向金华中院提起了公诉。
  据了解,其中8人是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;案发后,有4人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;有1人第一次实施犯罪时还没满18周岁。
    4天的庭审漫长而令人疲惫,可诺大的旁听席上,人群换了一拨又一拨,却几乎是满的。
  法院宣布择日宣判,人们都在期待法律的公正判决。